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6]-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漫江生态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污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字【20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漫江镇西北部
2.2 项目概况:起步区一期涉及的污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3日至2016年12月20日,共78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3年至今)具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不少1个。与本招标规模(5000吨/天)类似的水处理工程经验。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在工地现场常驻。并具备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至少累计已投入使用的两年内1个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相近或高于此次招标规格的工作经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7 投标人在报名前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同时不能低于成本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万达北区兴业大街336号
联 系 人:栾工
电 话:0439697965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2016年9月1日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WL-[2016]-2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漫江生态文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净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字【201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漫江镇西北部
2.2 项目概况:起步区一期涉及的净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3日至2016年12月20日,共78日历天。
2.4资金来源:自筹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3年至今)具有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业绩不少1个。与本招标规模(8000吨/天)类似的水处理工程经验。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近3年(2013年至今)内具有工程业绩不少于1个,需在工地现场常驻。并具备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至少累计已投入使用的两年内1个与本次招标工程规模相近或高于此次招标规格的工作经历。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外省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入境手续。
3.7 投标人在报名前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需邮寄,投标人须说明详细邮寄地址,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松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同时不能低于成本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鲁能漫江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万达北区兴业大街336号
联 系 人:栾工
电 话:0439697965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31-88597299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