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区十一五、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完善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投资。招标人为七台河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ALSLSGG2016-005,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七台河市区境内。
2.2 招标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井2眼,深井泵2台,井房2座,铺设管网工程总长度4983米,变频设备2台套,净化设备2台套等。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6年10月1日;完工日期:2016年11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和承担该工程的投标单位或项目经理需具有同类工程三年以上的施工业绩。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并提供项目经理至少近三个月(2016年至今)的社会保险明细;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承担本项目。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报名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原件、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16年至今)的社会保险原件、授权委托人社会保险原件及拟投入本工程所有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原件。(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22号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报名时所需所有证件以原件为准(任何其他形式证件均无效),需年检材料必须经年检有效。所有证件同时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备案。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应真实,一经核实有虚假行为将被拒绝其投标,并将情况上报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允许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如出现上述此情况以先来报名(或注册资本最高)的投标人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9时3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2016年9月7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为集中答疑时间(潜在投标人在集中答疑时间外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回复),逾期不予受理。由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22号将澄清申请函交予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当日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78-22号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答复函,由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字确认。
7..联系人
招 标 人:七台河市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 系 人: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安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田先生
电 话:0451-57820678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