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建都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沛县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对沛县地表水厂水源地保护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沛县地表水厂水源地保护工程
二、资金来源:目前用于本工程的资金已经落实。
三、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浮标式水质自动监测系统设备的制造、采购、成套供货、安装、调试、第一次产品计量检定、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具体见招标清单。
3.2、工期:60日历天;
3.3、安装地点:沛县微山湖水源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提供相关招标货物及服务资质、能力的国内生产厂商或供应商,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2 投标人应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4.3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必须具有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证书,是经销商的须有货物制造厂家对此次投标的授权书。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中国区总代理或中国区总代理授权资质。进口产品验收时须提供海关报关单;
4.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 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9月7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9月7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报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9月17日17:00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http://122.192.166.138/xzhynew)报送招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无需再到交易中心换开收据。
6.1.2、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银行回单扫复印。
6.1.3、投标人应携带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银行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1.4、中心财务室确认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开户账号:509266194128,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27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 联系方式
沛县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 李永 联系电话:1350522560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静田
联 系 电 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