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阳区崇雒乡崇雒中心村(二期)建设项目 —— 室外污水管网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潭发科批( 2013 ) 149 号及潭发科批( 2016 ) 189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崇雒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崇雒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崇雒乡崇雒中心村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人民币约 10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79200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需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xy.fjjs.gov.cn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 [2007]15 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 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楼 19 号 2 楼(童游加油站斜对面) 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招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7 : 00 以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 ¥ 18000 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 , 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 [2016] 闽中实招潭分第 005 号工程投标保证金 ”或( 2 )根据闽建筑 [2014]33 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或( 3 )按照南建筑( 2016 ) 3 号文件缴存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 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 2 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崇雒乡崇雒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建阳区崇雒乡崇雒村委会内 ,邮编: 354214
电子邮件 : /
电话: 18065997718 ,传真: /
联系人: 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楼 19 号 2 楼(童游加油站斜对面)
邮编: 354200
电子邮箱: 821947950@qq.com
电话: 0599-5816866 、 13809590596 传真: 0599-5896866
联系人: 游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 2 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