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福建宁德福安市湾坞工业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 SDFZND2016-02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安市湾坞工业区供水管道改造工程已由 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安发改(2016)134号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无新增用地,主要利用现有道路绿化带铺设管道,新建管道7.6公里,近期供水规模为12万m3/d,远期供水管道结合溪尾水库配套建设,工程总投资2999.57万元,本项目建安费约为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6 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及其它相关

  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利宏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

  注:(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5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各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以养老保险或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所署单位为准。

  3.6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C证;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9 月2日至2016 年 9 月 6 日(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40-11: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到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500元(图纸自愿购买,需购买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人申请),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工作日17时00分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建筑【2015】34号)的规定交存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投标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 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3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下同);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发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湾坞镇马头村商贸街58号__

  电话: 13860398866

  联系人: 施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C ,邮编: 352100

  电话: 13959437682 ,传真:0593-2818788

  联系人: 陈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相关推荐
项目深度追踪
数据独家提供
服务开通便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