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YL-107)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门源县2016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已由海北州水利局以北发改【2016】312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委托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1)项目地点:门源县34个行政村 | ||||||||||||||||
(2)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222120160902187-01 | 一标段 | 水工建筑物工程 | 开始日期:2016年10月03日 结束日期:2017年04月05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 ||||||||||||||||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施工业绩'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5日至2016年09月09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 ||||||||||||||||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4.3备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且具有同等规模以上类似施工业绩。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26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海北州西海镇银滩路州政府东侧)。 | ||||||||||||||||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门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代理机构: | 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 |||||||||||||
联系地址: | 门源县浩门镇东大街58号 | 联系地址: |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7层 | |||||||||||||
联 系 人: | 孔祥莲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
联系电话: | 0970-8612201 | 联系电话: | 0971-61614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