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荣县雨水管渠防涝管网工程和荣县县城污水管网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名称)已由 荣县发展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荣发科局(2015)184号;荣发科局(2015)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国家资金和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荣县发展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荣发科局(2015)184号;荣发科局(2015)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41301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荣县雨水管渠防涝管网工程和荣县县城污水管网项目;
2.2 建设地点:荣县城区;
2.3 建设规模:荣县雨水管渠防涝管网工程:新建雨水管渠60KM,主要分布在旧城片区、西河片区、河东片区、及郝家坝片区。荣县县城污水管网项目:新建截污管道DN1000mm砼管118KM,主要分布在旧城片区、西河片区、东河片区、及郝家坝片区。
2.4 计划工期:180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的工作。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牵头人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牵头人和设计单位各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义务。③允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甲级及以上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的单位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资质相同时以最低资质为准。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5 日至2016年 9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介绍信留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勘察、设计、监理除外);
(5)联合体成员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所有成员(2)、(3)、(4)所要求的资料相关证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注: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证件,均须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27 日 9时 30分,地点为荣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荣县政务中心4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荣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荣县旭阳镇桂林街347-6
邮 编: 643100
联 系 人: 谢先生
电 话: 0813-5963019
传 真: 0813-620147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顺成大街252号顺吉大厦7楼A5区
邮 编: 610016
联 系 人: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