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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海丰县大湖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拟建的海丰县大湖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大湖镇水厂新建加药间及配套机械加药设备一套;改建大湖镇水厂至石牌村的主管道,管道长3433m,并拖过扩网,管道延伸至正中村;从赤坑镇大化村扩网至大湖镇水厂主管道的洪厝员村接口,铺设管道长5523m。(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及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工程施工费:223.58万元;

  三、计划总工期:施工期为18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且终审通过的施工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需提交资料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报名,时间为2016年 9月 5日至 9月 9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止。

  1、企业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且终审通过下载件的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6、投标申请人企业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A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B证)、专职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C证)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各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复印件;

  7、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及造价员等)相关资格证书和各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8、近五年内(2011年至今)承担过1宗以上(含1宗)的类似工程,工程造价2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9、根据粤水建管[2013]180号文关于《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省外企业的注册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须录入信用管理体系。省外企业报名时提供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中的[信用信息档案]管理系统中[从业人员] →[注册建造工程师]信息公布并经终审通过的下载件复印件;

  10、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之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

  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各人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备查;同时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及手提电话)。

  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丰县大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惠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大湖镇大湖圩内 地 址:惠州市江北文昌二路2-24号金裕碧水湾二楼

  联 系 人: 施先生 联 系 人: 肖先生

  电 话: 13729536232 电 话: 18138128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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