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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2016年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9-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2016-0016691-CQYT-0001886

  招标编码:CBL_20160905_186568500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项目名称:第三采油厂2016年陕西境内含油污泥转移处置(二次)

  项目编号:2016-0016691-CQYT-0001886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陕西境内管辖区域分布于延安市志丹县、吴起县、榆林市靖边县、定边县境内,矿权面积3500平方公里。油田生产过程中的含油污泥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主要产生于生产设施清理作业及井下作业、井场、管线泄漏等产生的落地油泥。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对产生的落地油泥装车、运输、并进行安全处置。2016年预计处置的油泥约11300吨,分布于延安市境内的志丹县、吴起县;榆林市境内的靖边县、定边县。

  2.2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标段(标包)划分:第五标段:虎狼峁作业区(靖安集输大队)含油污泥转移处置,计划转移处置含油污泥2700吨;第七标段:新寨作业区含油污泥转移处置,计划转移处置含油污泥2200吨;第八标段:吴起作业区含油污泥转移处置,计划转移处置含油污泥1950吨;以上为预计工作量,每标段拟招1家服务单位,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每一标段以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3工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2.4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最高上限价为700元/吨,该项目三个标段计划转移处置含油污泥6850吨。此单价包含油泥装车、运输、安全处置等所有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工商、税务证照齐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2具备有效的由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包含:处置内容,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包含HW08废矿物油,经营规模为:6000吨/年及以上。(如正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由陕西省环保厅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3.4本项目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5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包含危险货物运输类别。 3.6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或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9月08日 17时00分00秒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6年9月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办理报名相关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在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官方网址:http://www.e-bidding.org)在线售卖。 潜在投标人登陆国信创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应认真阅读有关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须知,提交报名资质,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支付标书费。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随缴纳凭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和相关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潜在投标人可以持标书款支付凭证,到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855号美德亨大厦1903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可到开标现领取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在国信创新平台上操作的一切事宜,包括注册、报名和支付标书费等,都请联系指定负责人。国信创新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4.3如有问题请联系:贾皓0951-868128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标段提交,每标段提交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单位名义(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电汇递交投标保证金须注意:投标保证金交纳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并注明“(GXTC-16571138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财务部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六. 开标

  招标人: 长庆油田第三采油厂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宁夏银川石油城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一楼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编: 710065

  联系人: 贾皓

  传真: 0951-8681289

  电话: 0951-8681289

  电子邮件: gxzbsxcq3@163.com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账户名: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非保证金账户)

  账号: 7252 2101 8260 0132 017

附件:1138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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