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五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期项目包括镇下属六个行政村(龙兴村、永乐村、沙堰村、联合村、钟家沙村、明堂岙村)污水管网的新建,以及原有合流管路的改造。
1.2 五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期项目 PPP 模式已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 2016 】 11 号批准,项目招标人(实施机构)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的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五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第三期项目包括镇下属六个行政村(龙兴村、永乐村、沙堰村、联合村、钟家沙村、明堂岙村)污水管网的新建,以及原有合流管路的改造。污水管线总长约 54852 米,其中龙兴村污水管线总长约 14572 米,接户数 727 户;永乐村污水管线总长约 6610 米,接户数 363 户;沙堰村污水管线总长约 4630 米,接户数 114 户;联合村污水管线总长约 15090 米,接户数 822 户;钟家沙污水村管线总长约 12520 米,接户数 402 户;明堂岙村污水管线总长约 1430 米,为污水收集工程。
2.2 招标范围:
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2.3 项目建设总投资: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
工程费用(万元) |
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 |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其他费用 | ||||
1 |
龙兴村 |
1641.11 |
1541.19 |
29.98 |
69.94 |
2 |
永乐村 |
494.85 |
455.80 |
11.68 |
27.37 |
3 |
沙堰村 |
637.52 |
579.81 |
17.46 |
40.25 |
4 |
联合村 |
1793.43 |
1691.35 |
30.61 |
71.47 |
5 |
钟家沙村 |
949.9 |
905.48 |
13.05 |
31.37 |
6 |
明堂岙村 |
337.23 |
316.10 |
6.17 |
14.96 |
合计 |
5854.04 |
5489.73 |
108.95 |
255.36 |
备注:建设单位管理费、其他费用均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审计审定为准。
2.4 期限:
特许经营期限为 10 年,其中建设期为 1 年,自监理工程师开工令签署之日起至综合验收通过之日止;运营期 9 年,自综合验收通过次日起;运营期满次日为移交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
( 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 2 ) 2015 年度净资产不低于 5000 万元(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且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 万元。
3.2 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 2 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 3.1 ( 1 )~( 2 )资格和条件,联合体另一方必须具有 3.1 ( 1 )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4.2 2011 年 9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应在 2016 年 9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之前,将书面查询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并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附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逾期未提交且未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附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作不合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 2016 年 9 月 6 日
截止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其他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可持单位介绍信(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出具即可)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 588 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辉
联系电话: 83062573
招标代理: 宁波市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 63 号利时金融大厦 A 座 1701 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杨立平
联系电话、传真: 0574-8810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