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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醴陵市狮子坡水厂(净水)提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醴陵市自来水公司狮子坡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已由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醴发改[2016]12号文、1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醴陵市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对本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醴陵市自来水公司狮子坡水厂提质扩容改造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为保留厂区内现有的日产2万吨制水系统、日产4万吨制水系统的常规处理设备。拆除厂区部分建筑物,新建一套日产4万吨制水系统的常规处理设备。项目总投资约6046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质量保修期结束,施工阶段工期约400日历天(具体施工服务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7 监理费用:预算金额约人民币59.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在醴陵市辖区范围内同时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含本招标项目且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它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因丧失商业信誉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的记录(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26日期间)。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将采用湖南省住建厅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 投标保证金

  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人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以下资料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17:00时截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大厅服务台(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办理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的具体事宜,逾期将不予受理。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项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席时提供。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1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醴陵市辖区范围内有在监项目时,同时提供总监代表(1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6)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

  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7)拟任监理员(2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原件);

  8)湖南省外企业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处于有效期内)、人员证书真实性及无在监工程证明(仅省外企业提供);

  9)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总监(总监代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商业贿赂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且开具日期必须是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26日期间);

  说明:1.以上1—9项资料必须提供。2.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3. 投标人在按照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提供了现场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料后,不得随意变更人员,若确需变更人员时,必须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一个工作日向招标人及监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取得招标人及监管部门的同意并履行相关备案手续后才生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其他技术资料(若有)将统一提供电子版本,由各投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处以拷贝或以电子邮件形式获得。

  6.3 如有澄清答疑事项,澄清答疑将采用网上发布方式,发布时间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bidding.hunan.gov .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醴陵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醴陵市左权路中国银行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电话:0731-23281968。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醴陵市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地址:醴陵市解放路狮子坡96号

  联系电话:0731-23232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先生 刘女士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联系电话:0731-2229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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