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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蛟河市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JLTXY-[2016]-08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已由蛟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蛟发改字[2016]12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蛟河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区位于蛟河市境内。

  工程名称:蛟河市2016年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等。

  计划工期: 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经省水利厅网上备案。

  (3)投标人在近五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

  (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www.jlssljsxx.com网站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每份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人

  招 标 人:蛟河市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432082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88445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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