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水县“一水两污”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STZX-2016-022_3266
三、项目性质: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四、项目授权主体:建水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地址及实施内容
本项目场址分布在云南省建水县辖区内的“八镇一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供水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三大板块的存量、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共计35个子项目。其中,临安镇(县城)有5个存量项目,6个新建项目;其他“七镇一乡”的项目均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且供水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垃圾收运及处理设施项目各1个,共24个子项目。
2.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107920.08万元。
3.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含建设期1年),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合作期为15年(含建设期1年),合作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
4.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取“BOT+TOT”模式。
5.项目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
6.项目公司的设立
(1)本项目须设立项目公司(SPV),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2)建水县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建水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成交社会资本共同在建水县成立项目公司。
(3)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2亿元,其中建水县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成交社会资本的股权比例为3:7。
九、申请人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申请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 主体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1.2 申请人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
2. 财务要求
2.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投资能力、运营管理能力、财务管理能力,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五(5)】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2.2.最近连续两年每年均为盈利、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上年末(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小于85%(不含);
2.3.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 信誉要求
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信用评价AA级(含)以上)。
3.2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发布之日前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4. 业绩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投资、建设和管理城市供排水类、垃圾处理类采用BOT/TOT/ROT等运作方式运作的项目(其中,供水类项目达到日供水3万吨(含)以上,污水处理项目达到日处理污水2万吨(含)以上,垃圾填埋类项目日处理垃圾达到200吨(含)以上,垃圾收运类项目日转运能力达到100吨(含)以上)经验,并且拥有不少于50公里的供排水管网运营业绩,管理运营正常,未被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无不良记录,且已经成功运行三(3)年以上,无重大安全事故。
5. 对于联合体的要求
5.1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1~4中的规定(其中4中规定需满足任一项业绩要求),其他各成员应满足第1.1、2.2、2.3、3项规定,所有联合体成员业绩加一起应满足4中规定,除此之外还应满足5.2~5.5中对联合体各成员职责及结构的要求;
5.2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5.3 联合体被选定为成交社会资本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5 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十、竞争性磋商报名
1.本次竞争性磋商报名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报名,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联合体意向书(以联合体参加报名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三证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自2016年09月07日起至2016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报名地点: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只接受现场购买,不负责邮寄。
2.获取时间:自2016年09月12日起至2016年09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地点: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5.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从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申请人(申请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任何一方缴纳均可)必须确保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磋商保证金到达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账户信息见申请人购买的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
(3)以个人或非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磋商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成交社会资本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成交社会资本磋商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十三、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8日上午9时30分00秒,如需延长,则另行公告通知。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政府建水会堂西院2楼交易科。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
联系人:白梅
联系电话:0873-7626816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崇善大厦604室
联系人:刘金龙
联系方式:18064846423
发 布 人: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