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寿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安徽省寿县第二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土建、安装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寿县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保持供水能力4万吨/日不变,总投资约2910万元,工艺上须按照满足国家新颁布的106项水质标准要求;按深度处理工艺设计。
主要内容:对寿县二水厂取水泵房、厂区内净水构筑物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出水安全及稳定。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活性炭投加间、加氯加药间、机械混合配水井、排泥水处理、污泥干化塘工程;改造现状老取水泵房、反应沉淀池、滤池、二级泵房、加药间、加氯间和综合楼等;同时,厂区自控系统、监控系统和化验设备的增加、厂区内管线、道路等也在本工程建设范围内。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且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工期要求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安徽省寿县第二自来水厂升级改造工程的土建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二)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10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7月1 日,总工期:273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具有已完成或者在建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土建类工程,开标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三)投标人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承担过项目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土建类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应提供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六)投标人在过去三年的工程施工中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七)本工程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即日起~2016年 9 月 12日8: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公开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9月28 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行 号:304 100 041 787
邮 编:100 070
联 系 人:吴晓焕、李泉
联系电话:010-53105825、010-531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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