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WLZX201609-4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市市区南宁路(顺达变压器至南河污水截流干管)污水管道工程已由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四发改审批字[2016]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内容:管道全长1631.5米(管径DN600-800),装配式污水井、检查井共32座;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项目投资额:约434.5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自筹;
2.2 工程地点为四平市市区;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30日,工期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有近三年类似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核实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177号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A区)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肆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富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公园北街十马路 邮编: 136000
联系人:刘浩宇
电话:0434-3106119、183434988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五楼 邮编:130041
联系人:赵晨辉
电话:13894806664 、1571430404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四平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