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二师二二二团水厂及内部管网工程已由师发改发[2015]21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团场自筹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二二二团,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输水管道3815米(单管),新建净水厂1座及配套综合办公楼、锅炉房、二级加压泵房、清水池、消毒间等(建)构筑物。水厂供水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
2.2 建设地址:二二二团
2.3 项目建设期:2016年-2017年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
一标段:新建供水规模为2万立方米/天净水厂1座及厂区总图内的基础设施、水厂管网施工安装
二标段:管材及管件购置,输水管道3815米(单管),材质为玻璃钢夹砂管
三标段:全厂工艺设备安装,包含水厂内部所有单体建筑物(构筑物)设备采购及安装
四标段:水厂仪表自控及仪表设备、厂区工艺自控及厂区监控
五标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一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二级建造师 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合格有效);
二标段: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投标内容),具备所招货物自行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管材管件取得省级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三标段:投标人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二级建造师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合格有效);
四标段: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二级建造师 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须合格有效);
五标段: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疆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注册监理工程师;兵团外部监理企业还须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
3.2. 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报名方式:2016年9月8日至9月12日(节假日接受报名)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提供《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兵团外部监理企业还须提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部中介企业备案册》、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以上均为原件,并携带两套加盖行政原章的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
8.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惠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959号乌鲁木齐北郊客运站院内南侧配楼3楼
联 系 人:马超、孙嘉 电 话:0991-4160899、1363996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