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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看守所给水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朝阳市看守所给水配套设施工程已经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筹资方式为财政拨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市看守所给水配套设施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市公安局

  3、建设地点: 朝阳市看守所院内

  4、合同估算价:20万元

  5、信息发布: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0月15日开工—2016年11月3日竣工

  (20日历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4)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5)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防伪)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①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税务登记证⑥组织机构代码证⑦企业信用报告⑧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⑨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2013年—2015年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⑩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建造师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技术员证先到朝阳市公安局 报名登记,合格后投标人持(报名登记表)原件到 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班子成员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项目班子成员证书原件由招标人封存,未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公示后三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返还。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至16:30时(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4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以电汇方式进行缴纳。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0月9日9时00分

  2、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场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朝阳市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500416766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方正中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57号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0421-2639800

  2016 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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