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浙大青海公招(服务)2016-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第三水源地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投【2016】128(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自来水公司,现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设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格尔木市
(2)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第三水源地配水厂及输水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水源地取水能力和配水厂供水能力(一期)为4.9万m3/d,输水管网总长度约21k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63280120160909136-01 | 标段一 |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市政给水排水 | 开始日期:2016年10月08日 结束日期:2016年12月06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外省企业须具备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必须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专业甲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09日至2016年09月14日使用ca锁从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网(http://221.207.6.20:81)网上下载。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说明:企业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前需办理“青海CA数字证书”,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方可进行网上操作。
(1)完善企业信息库流程:登陆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在电子招投标专区进行注册,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并提交审核。(联系人:徐琦,电话:0971-6151650)。
(2)“青海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诚信库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下载中心下载CA锁办理所需材料,填写完成并盖章后,至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4办公室办理CA锁,并由中心人员激活。
(3)投标单位使用CA锁登录“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中心网http://221.207.6.20:81”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标段,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黄工189511368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地点为格尔木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格尔木市自来水公司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昆仑南路371号联系地址:格尔木市柴达木西路2号名门家宴四楼
联 系 人:王主任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9-8431591联系电话:0971-8080872
2016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