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T20160907-063
1.招标条件
定陶区希望路、北环路、山南路排水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定陶区希望路、北环路、山南路。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第1#标段:希望路(山南路—青年路)、北环路(人民路—山南路)排水工程;
第2#标段:山南路(郜秦路—仿山河)排水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第1#标段:60日历天,第2#标段:6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计划投资:第1#标段:约350万元,第2#标段:约400万元。
2.9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付工程价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潜在投标人根据相应资质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工作日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定陶青年路北段与府前大道交叉口路东)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⑤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其身份证;
⑥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检察院查询时用)同以上证件一起递交。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投标使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3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交纳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1#标段:45 万元,第2#标段:50万元均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803027001428123456;
开户行:莱商银行菏泽定陶支行;
行 号:313475300188;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参与报名,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经招标人同意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退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4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5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定陶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白土山路西侧45号
联系人:游海涛
联系式:18661505858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 系 人:郝女士
电话:0530-7079610 13396206667
电子邮件:sdfzdt01@163.com
网 址:http://www.sdfz999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