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委托,现对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机组供热改造一期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机组供热改造一期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物资采购 (见下表)。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1 |
CHDT032/15-SB-0301 |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物资采购 |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一期工程(#1、2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6年双投,二期工程(#3、4机组)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已于2008年双投,本次招标的工程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机组供热改造一期项目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物资采购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2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完工日期为2017年1月30日,总工期30天。
五、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
(一)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近5年应具600MW及以上等级超临界机组良好业绩。投标人的产品应有600MW超临界及以上参数机组膜法制水工程的业绩并有至少4套600MW超临界及以上电厂膜法制水2年以上成熟运行经验。
(3)投标人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近五年所供设备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7)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e)在最近一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f)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并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1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八、招标公告发布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公告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9日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9月19日下午17:00整时止。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原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单位: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万元) |
1 |
CHDT032/15-SB-0301 |
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物资采购 |
3001 |
15 |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账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5100011023)
帐 号:11001019500053012631
4.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附件填好发至我公司zhanglingchen@chdt.com.cn,huangkai@chdt.com.cn恕不接受现金购标及个人汇款。
5.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发放。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开标截止时,未电汇保证金的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具体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具体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万荣娅、郑继承 张凌晨、黄 凯
电 话:0591-26786885、26786882 010-83568728、010-83565836
E-mail:ducky527@163.com; zhanglingchen@chdt.com.cn、 huangkai@chdt.com.cn
附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不需盖章,也不需签字,仅供招标公司粘贴使用,此页务必按word格式上传,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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