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祥云县云南驿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云发改资环﹝2012﹞1942号、云环审﹝2012﹞206号。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本期工程预算总投资约为973.6万元。招标人为祥云县利民垃圾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工期
2.1工程名称:祥云县云南驿镇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2.2招标规模: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厂房540m2,及配套设施;
2.3建设地点:祥云县云南驿镇;
2.4 项目总投资:约973.6万元;
2.5计划工期:7个月;
2.6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范围;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信誉良好的独立法人,有意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本次投标的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及B证。
3.2 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云南省外施工企业入滇备案证或证明材料。
3.6 根据(大政发〔2015〕36号)文件规定:须提交投标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注:州外企业须提交建设工程所在地和建筑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出具日期须在近3个月内);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6年 9月 13 日至2016年 9 月 20 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 休息),在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股(西楼一层)持单位介绍信由公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直接携带资料报名,符合报名条件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14:30 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于当日 14:30 时前(北京时间)由专人递交至祥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祥云县利民垃圾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雄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祥云县云南驿镇 地 址:大理经济开发区天庆路上段294号
联系人:吴师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987247288 电 话:18387261846
2016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