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H(LC)ZB201600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项目联系电话:139778534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朝阳路
联系方式:韦股长 157778282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工13977853414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7号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
建设规模:对场地遗留30.8m3危废进行疏挖、清运,并安全处置;对于场地内9634m3废渣和污染土壤进行稳定固定化处理后,清运至填埋场;建设一座库容为21000m3的填埋场,52m3的渗滤液收集池;修建施工道路510m,排水沟532m,截洪沟314m,挡土墙186m,植被恢复面积9165 m2。
合同估算价:约918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区外来桂企业要求完成驻桂备案入库手续,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资额在500万以上的环境治理工程,以合同文件为准。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
七、其它补充事宜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H(LC)ZB2016001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河池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砒霜厂遗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已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天河镇
建设规模:对场地遗留30.8m3危废进行疏挖、清运,并安全处置;对于场地内9634m3废渣和污染土壤进行稳定固定化处理后,清运至填埋场;建设一座库容为21000m3的填埋场,52m3的渗滤液收集池;修建施工道路510m,排水沟532m,截洪沟314m,挡土墙186m,植被恢复面积9165 m2。
合同估算价:约918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含经审查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区外来桂企业要求完成驻桂备案入库手续,还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需具备以下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投资额在500万以上的环境治理工程,以合同文件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250元/本,图纸资料押金175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0日10时3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政府左侧第一排房屋)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2302718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韦股长
电话:157778282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电话:13977853414
招 标 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