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邓州市第三水厂工程承接主体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采购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邓州市第三水厂工程承接主体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LDZBNY-2016019
原采购公告及文件发布日期: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8日;
二、变更信息:
1.原采购公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能力。”现变更为:“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能力。3. 为国有企业,且具有融资功能。”
2.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相应顺延至:2016年9月19日17:30。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此项的规定也一并变更。
三、其它事项保持不变(说明:本次采购为政府购买服务类采购)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51377093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16653905
E-mail:ldzbny@163.com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