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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广安区石笋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发改环资【2015】25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市广安区鑫源市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补助资金、地方配套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市广安区鑫源市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环资【2015】25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50930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区石笋镇伏龙村;

  2.2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0.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铺设厂外截污干管2.5公里(DN300-DN400钢筋混凝土管);

  2.3 建设工期: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换发的新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 3年(2013-2015年)至少完成 1 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14 日至2016年 9 月 21 日23时59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asggzy.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安市广安区鑫源市政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石笋镇春光大道71号

  邮 编: 638012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826-2652008

  传 真: 0826-2652211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恒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 B座701室

  邮 编: 610091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8-65170875

  传 真: 028-6517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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