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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耒阳市哲桥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哲桥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由耒阳市发改局以耒发改投[2016]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哲桥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哲桥工业新城富民路北侧

  2.3 建设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设面积2800?,污水处理规模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远近结合,确定近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10 4 m3/d,总建设规模为8.0×10 4 m3/d,以及配套收集管网78.5km。

  2.4 总投资:约12600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资约9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及现场配合服务。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污水处理工程技术等有关规范。

  2.7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并承诺自行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分一个标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行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合同,设计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且信誉良好。“类似工程”是指5万m 3 /d以上污水厂或水厂(含5万m 3 /d);

  3.4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拟任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和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拟任项目工艺、电气、建筑、结构、工程经济专业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外省企业参与投标需办理入湘备案登记,必须在湖南有常驻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技术人员在湖南办理社保缴费不少于6个月,并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

  3.7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公告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示近五年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5.2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16:30之前(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耒阳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

  开户行:耒阳市建行蓝天分理处

  账号:4300 1580 5640 5000 0494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帐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设计”。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设计总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下列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注明本项目的授权);

  ②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

  ④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

  ⑤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文件原件;

  ⑥公告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示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

  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回单(盖银行营业章),转帐须到帐并由开发区财政分局出具到帐证明);

  ⑧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还应提供入湘备案登记证明及分支机构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①留原件②、③、④、⑤、⑥、⑦、⑧内容验原件留复印件三套按顺序胶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到耒阳市经济开发区二楼会议室报名,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时间:报名截止日。

  6.2 资料不全、投标申请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时间者恕不接受。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6.4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设计补偿费

  7.1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任何解释说明;

  7.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4319908(耒阳市经济开发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耒阳市经济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耒阳市工业大道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4-4222252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东一时区北栋11楼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34-838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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