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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红岗巷片区改造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9-14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蓝监招明[2016] 19号

  开标时间:2016-10-09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区: 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蓝监招明[2016] 1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溪县城区雨污水分流及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红岗巷片区改造工程)已由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明发改审[2016]5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明溪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6米宽混凝土道路,包含交通、供水、雨污分流排水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见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71660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开标时需带至开标现场)。

  3.11. 执行明政办【2012】126号文《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本招标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中标后按明政办【2012】126号文规定执行。

  3.12.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5日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其它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提前3天预订。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10月8日24时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肆仟元整(¥7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于2016年10月 8 日24时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明“红岗巷片区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持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代理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明溪县君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明溪县 ,邮编:365200

  电子邮件:chb286@163.com

  电话: 13385075089 ,传真: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明溪县宣教中心一层 ,邮编:365200

  电子邮件: 226935455@qq.com

  电话: 18859819290 ,传真: /

  联系人: 孙庆彬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新大路1169号惠利金茂广场A幢5层)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明溪县支行

  帐户名称: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1002 4265 8260 0100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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