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双鹿污水处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双鹿污水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YLYC2016-09-02XQ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430050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
联系方式:孙先生 0431-819783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关先生189430050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3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 招标工程规模:新建污水管网35.745公里、提升泵站2座、生化池、二沉池、接触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额约8910万元。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二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投资额约3660万元,二标段投资额约5250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鹿乡镇。
2.4 计划工期:2年。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监理能力。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理工程师需身体健康。3.3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9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3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吉林省元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景阳大路3333号明翰国际1133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1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09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回族乡双鹿污水处理工程已由相关部门以吉发改审批[2016]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聚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