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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度青浦城区雨污截流及初期雨水治理工程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青浦城区雨污截流及初期雨水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b. 组织机构代码证 c. 税务登记证 d.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要求:申请人须提供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对象包括申请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 e.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1月份或2016年1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 f.供应商必须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供应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授权代理供应商参加投标,则必须具有500万元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成套供货的项目业绩; g.投标人要求具备上海地区类似工程业绩和独立的类似自动化控制业绩; h.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上海市范围内有固定的销售维修服务机构; i.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j.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k.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m.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青浦城区雨污截流及初期雨水治理工程-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914-116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6-1523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排水设备、自动控制及仪表设备、电气设备等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17944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17944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9-2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③ 类似工作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原件); ④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原件) ⑤ 投标人在上海市范围内有固定的销售维修服务机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⑦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早上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至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15室内进行现场验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法人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法人签字及签字章无效),原件审阅后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0-0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10-0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楼515室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楼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如因投标人所携带设备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排水管理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浦区胜利路23号 地址: 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15室
邮编: 201700 邮编: 201700
联系人: 陆奇能 联系人: 徐晓勤
电话: 69223826 电话: 59203378
传真: 69223826 传真: 59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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