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武安市管陶乡朝阳沟村环境整治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5180020001
项目联系人:柴秀月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管陶乡
采购人地址:武安市管陶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18931092210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3、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7021296
预算金额:15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1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受理区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 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类);4、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包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名字);6、2013年至今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合同内容包含污水管道工程);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同类工程业绩合同、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证件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格审查,不代表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通过。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预算金额:15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工期:45日历天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应持有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否则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