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拟对淮安市主城区控源截污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现邀请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淮安市主城区控源截污PPP项目;
采购人:淮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地点: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及经济开发区西片区等老城区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18.36亿元,包括:
1、截污管网系统
对主城区内河道进行截污整治,主要包括河道沿岸截污管网系统维修便道工程;
2、市政污水主干管完善工程
(1)主要对老城区内污水没有排放出路区域和道路补建污水管网工程;
(2)对标准低,排水不畅的原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3、集中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工程。
二、项目运营内容
项目涉及到的新建管网、泵站(不含排水户内部管网)等由项目公司统一进行运营维护,现有已建的污水管网及泵站移交给项目公司委托运营,特许经营期满后全部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集中排水户内部雨污分流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移交所属区政府及法人单位管理;
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4年(计划2017年至2020年底),运营期为25年;
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O&M(委托运营);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中标投资人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
资金来源:由社会资本出资与融资;
股权结构:社会资本股权占额100%;
上述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1.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方可成为有效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1.2.2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如为联合体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数据为准);
1.2.3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有市政给排水类特许经营项目业绩,且单个特许经营合同规模资产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2011年1月1日至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申请人独立承担完成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市政给排水类工程业绩(市政给排水类、河道截污整治类);
1.2.5 申请人拥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总额度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1.2.6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2.7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2.8淮安市人民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淮安市人民政府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参与申请本项目;
1.2.9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参与投标;
1.2.10申请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资格预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1.2.2】、【1.2.4①】、【1.2.5】项所述条件。
(b)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应:同时具备上述第【1.2.3】、【1.2.4②】、项所述条件。
(c)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第【1.2.1】、【1.2.6】、【1.2.7】—【1.2.10】项所述条件。
(d)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成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e)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公司日常运营,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二)提供现场备查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授信额度证明
4、联合体协议(如有)
5、1.2.4①以特许经营协议合同或协议为业绩证明资料
6、1.2.4②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业绩证明资料,三者缺一不可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上述相关资料由有权机构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备查
1.3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资格预审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8:30-09:30整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09:30整
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人:王建浩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对投资人进行审查并确定合格人选。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后续公开招标。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资人不得参加后续公开招标。
1.6其他
详见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1.7本次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pub/jszfcg/
采购中心联系人:王建浩
联系电话:025-83668513
采购人联系人:李海成 联系电话:0517-83955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