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已由高邑县发展改革局以高发改招标核[2016]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高邑县侯家庄村东北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院内
2.3招标内容:改造内容包括对CASS池进行改造,新建二次提升泵池、混凝沉淀池等建筑物,新增部分工艺设备。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程总投资:1904.86万元
2.6工程工期:7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02时至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以下证件报名:
(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一个投标人只允许授权一个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均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文件费时间:另行通知。
4.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高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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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邑县凤城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亿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高邑县侯家庄村 地 址:石家庄市新市北路368号
联 系 人:武厂长 联 系 人: 尹工
电 话:13653212035 电 话: 1803291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