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岩桥寺污水泵站新建项目 已由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常发改投【2015】1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岩桥寺污水泵站新建项目 。
2.2 建设地点: 金丹路以东,南湖巷支渠道南侧地块 。
2.3 规 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870120元,总建筑面积约196.14?,配电间与休息室101?,桩基础、框架结构 。
2.4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2.7 招标范围:土方、建筑、水电安装、装饰、景观、场区道路等工程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 HNGF2016-G-0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湘建建 [2013]282号 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Ⅰ)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陆万元整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0月8日17:00时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6 年 9 月 19日~ 2016 年 9月 26 日17:00 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dggzy.net)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 年 10月 10日 9 时 30分 ,地点为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第五开标室) 。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 736-7717677。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常德市滨湖路666号时代广场
联系人:林笑汀
电 话: 0736-7933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