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灵宝市新华路排水管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灵宝市新华路排水管网工程
1.2工程概况:灵宝市新华路排水管网工程位于灵宝市城区新华路段,该工程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K0+000~K0+726.010,长约726米;二标段K0+726.010~K1+431,长约705米;三标段K1+570.131~K2+671.622,长约1101米;四标段K2+671.622~K3+711.621,长约1040米。主管道分别采用DN1000、DN1200、DN1500、DN1800、DN2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详见设计图纸);
1.3建设地点:该工程位于灵宝市城区新华路段;
1.4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2.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2.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2.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三楼东)报名。
3.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社保证明及无在建证明;
⑹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
⑺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未开展此业务,企业需自行书面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⑻相关工程业绩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⑼外省建筑企业需到“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后方可报名。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项目经理及受托人必须到场。
3.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内到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楼三楼东)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押金人民币1000元,评标结束后7日内凭完好图纸和押金收据无息退还。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地点: 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98-8787208
监督单位:灵宝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8787235
代理机构:洛阳市正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398-8787517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