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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受 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委托,现对 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前来洽谈。

一、项目授权主体: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下称采购人): 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博山区石马镇

三、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

项目编号: BSCS2016112

五、项目概况与分包:

1 、项目名称

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2 、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博山区石马镇政府驻地以南 2km ,距博山城区 15km 。

3 、项目背景

根据《博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博山将建成国家生态主体功能区,石马镇镇全境被列入为旅游农林生态功能区,重点是发展以农业、林业为主,包括生态农业、林果种植及加工业、旅游休闲、农副产品加工业等。

为建设新型城镇化、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化解地方债务潜在风险,国家自 2014 年下半年以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PPP 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转让、运营,创新项目投融资模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中央正以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运营的政策背景,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提出采用 PPP 模式推进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实际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规模,并减轻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

4 、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57472万元人民币,项目位于淄博市博山区石马镇,依托石马镇五阳湖景区优良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景观,通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古街修复、道路提升改造、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把该五阳湖景区建设成为服务设施优良、服务质量优质、生态环境优越、拥有较高知名度的齐鲁度假旅游胜地。在现有存量建设内容基础上,深入挖掘优势旅游资源,新增优势旅游资源建设内容,形成八大建设工程,共同组成五阳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

1)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0010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

(2)2公里明清商业街外装

(3)12万平米生态停车场建设

(4)石和路、五阳湖路改造提升及绿化亮化

(5)日处理3000方污水处理厂

2)卧虎滩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3)五阳山景区基础设施

4)五阳湖湿地公园

5)王家岭至盆泉8公里景观大道建设

6)杏山水街建设

7)齐鲁河水系治理

8)九曲淄河湿地建设。

5 、项目设计架构和运作模式

( 1 )本项目实施机构为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 2 )博山区人民政府授权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做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资格预审?竞争性磋商”的程序选择一家资本实力雄厚、运营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方(成交投资人),并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 SPV ),负责项目的转让(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 SPV 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1500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20% ),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 10% ;双方均以现金出资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分别派出董事、监事,组成董事会、监事会。

(3)本项目整体采用 TOT (转让-运营-移交) +BOT (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具体运作方式为:

1)对于存量项目部分,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该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和经营权,项目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资产及其所有权等无偿移交给博山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 1 5年。

2)对于新建项目部分,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 SPV )负责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合同期满后资产及其所有权等无偿移交给博山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 15 年,含 3 年建设期。

( 3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社会资本方,要求社会资本方拥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

( 4 )该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 , 即SPV公司通过转让(建设)、运营和移交,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以项目收入及取得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获取合理回报。

6 、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总投资约 57472 万元,股权融资占总投资比 20% ,由社会资本方及政府以现金入股,其中政府方出资比例不高于 10% ,剩余部分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或由双方组成的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7 、保障措施

对于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政府补贴等支出列入博山区财政预算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8、项目风险分担

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力共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名称

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博山区五阳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PPP 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

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申请人是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要求具有较强的投资能力、融资能力、财务管理能力;申请人是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条。

(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申请人是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条。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数量应不超过3家(含),但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作为社会资本方出资的财务能力,注册资金(实缴)5000万以上, 2015年年底总资产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以上,公司净资产人民币3亿元 (含3亿)以上,并提供截止2015年12月31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证明。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提交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申请人财务状况应良好,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足够财力,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是联合体的,仅需联合体牵头人符合本条。

(5)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禁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申请人是联合体的,全部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本条。

(6)申请人应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需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技术方案。

(8)淄博市博山区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淄博市博山区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申请参与本次PPP项目。

(9)隶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可作为一家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投标。

(10)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存量项目2.15亿元债务转化,要求社会资本方在SPV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转化1亿元债务,剩余债务在半年内全部转化。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

七、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

时 间: 2016 年 09 月 20 日至 2016 年 9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 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 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邮递费。

八、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 年9月30日14点00分

九、磋商时间: 2016 年9月30日14点00分

磋商地点: 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第三会议室(博山区山头镇派出所对面)

十、 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博山区石马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国书记 联系方式: 0533-4569530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0533-3591916

邮箱: 18265879059@163.com

发布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6 年 0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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