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实施的通州区宋庄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污水处理工程测绘、评估、拆迁、拆除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测绘、评估、拆迁、拆除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地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
三、项目名称及标段:
1. 通州区宋庄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污水处理工程测绘
2. 通州区宋庄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污水处理工程评估
3. 通州区宋庄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污水处理工程拆迁(一、二标段)
4. 通州区宋庄镇域内黑臭水体治理-清淤、截污、污水处理工程拆除(一、二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测绘单位:
a)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b) 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丙级(含)以上资质;
2.评估单位:
a) 独立法人单位,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拆迁单位:
a) 独立法人单位,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b) 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三级(含)以上资质;
4.拆除单位:
a) 独立法人单位,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五、报名需携带资料:
测绘单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项目负责人的测绘专业执业证书、同类业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携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评估单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专业执业证书、同类业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携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拆迁单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同类业绩、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携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拆除单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变更后的证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B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携带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只有初步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且携带以上证书、证件、身份证的原件)才能报名。
六、投标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1、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2、招标文件售价:成本价出售。
3、报名地点:通州区运河明珠小区2号楼3单元16层3195室。
4、报名联系人:朱文涛;联系电话:13161684773
5、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及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