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保障性安居工程(河北新区等小区)供水建设工程已由 东发改投资【201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宁市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保障性安居工程(河北新区等小区)供水建设工程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东宁镇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工程估价:750万元
2.6建设规模:管网总长5875米。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2016年10月 20 日 至2017年5月30日
2.9标段划分:一标段:建设规模:5107米,估价:304万元、二标段:建设规模:768米,估价:281万元。
3.0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与招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投标。
3.4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 专业 二 级及其以上资格的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至2016 年9月 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本企业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现场报名地点:东宁市水务局
报名企业须提交如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安全生产许可证; 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⑸省外的企业需办理入省备案证明;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⑺法定代表人授权(项目负责人)委托书;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上一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上有效证件的原件验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即日起至2016 年9月24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到 东宁县人民办事服务中心 。
5.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宁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黑龙江禹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宁市东宁镇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37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苗新强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304833667 电 话: 1394632767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