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根据 从发改投 [2015]601 号 批准,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现对 江埔街联星社区新建排水系统二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鹅岗头片区新建排水管道约 961 米,新建沉沙井约 55 座,新建单箅雨水井约 81 座, PVC-U 实壁排水管约 4240 米,破除及恢复路面面积均约为 1413 平方米; 2. 西华片区新建排水管道约 955 米,新建沉沙井约 44 座,新建单箅雨水井约 60 座, PVC-U 实壁排水管约 6640 米,破除及恢复路面面积均约为 1460.8 平方米,合计: 2692252.41 元。(具体详细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2 )投标人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企业资质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报名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不接受该投标人的报名。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 4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分别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 B 、 C 类,并提供身份证信息。并且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职安全员兼任。
注: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主办施工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必须取得岗位证书;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不需提供岗位证书。
( 6 ) 企业 2013 ~ 2015 年连续叁年盈利,没有偷税、漏税情况,没有资不抵债(以具备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 7 ) 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说明:①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②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2 年内有无行贿记录。
( 8 ) 投标人已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截图。(注:诚信档案( A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 10 )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 1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④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⑤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⑥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⑦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⑧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⑨被责令停业的;
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说明:本款第( 12 )项规定的情形,在资格审查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申请人不需提交证明文件)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9 月 26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报名时间:上午: 10:00 —— 11:30 ,下午: 14:30 —— 16: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4.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 53 号 5 栋 9 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 9 层)
4.3 报名提交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两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招标公告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均需提供纸质资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携带原件备查。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500 元 / 套,图纸费 500 元,售后不退。资料不齐者或逾期报名者不受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报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 )中的“诚信排名 >> 施工—给排水”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给排水”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 40 分计算。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小组
投诉电话: 020-87978726 地址: 广州市从化区河东北路 18 号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 020-87922314 地址: 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 99 号
本工程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为 2 万元人民币 ,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上述金额缴纳,该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为准。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时到户或不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正式投标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其他有关缴纳投标保证金事宜,请自行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七星路 地址: 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建云东路 63 、 65 号
邮 编: 510900 邮 编: 510900
联 系 人: 陈工 联系 人: 李工
电 话: 020-87987228 电 话: 020-37933248
传 真: 传 真: 020-879204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 2013 〕 428 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 企业公章 )
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承诺:
本公司一旦中标,中标后一定严格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三“投标人承诺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情况表”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一定驻从化办公,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人承诺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固定办公场所情况表
序号 |
人员、办公场所及设备 |
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
承包人承诺的 | ||
数量 |
资质要求 |
数量 |
相关情况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
2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持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
3 |
主办施工员 |
1 |
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
||
4 |
施工员 |
1 |
持有施工员岗位证书。 |
||
5 |
专职安全员 |
1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
6 |
质检员 |
1 |
持有质检员岗位证书。 |
||
7 |
资料员 |
1 |
持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
||
8 |
材料员 |
1 |
持有材料员岗位证书。 |
||
9 |
造价员或造价师 |
1 |
取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造价员(或造价师)资格证书。 |
||
10 |
固定办公场所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天内在从化区有 1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须为商业金融信息类用途,非住宅类等其他用途。如为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如为租赁,提供从化地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及完税发票)。 |
||
11 |
其他 |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