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编号:SXGC2016X18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歙县岔口镇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湖岭村自来水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岔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型项目交易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歙县岔口镇湖岭村
2.2招标控制价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控制价697149.46元,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减去不可下浮部分)的90%加上不可下浮部分,即627494.51元(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歙县小型项目投标人用户登记库》内水利水电工程类别的企业及招标人另行推荐的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非库内企业。
3.2投标项目经理须是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黄山市以外企业除外)和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2”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企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9月30日8时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用户库内企业已缴保证金的除外),并经交易中心财务人员确认汇到指定账户后有效,否则,其不得参与投标。不是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第一阶段投标结束后予以退还。
账户名称: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000302024910300000018
开户行名称: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00元 。
注:摘要栏须填列“给付******工程投标保证金”字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第一阶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歙县岔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595590507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歆筠 联系电话:0559-2621126
开标地点: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联 系 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559-6527651
九.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