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乐清市虹桥镇虹4号污水泵站工程,因施工图调整原因造成该项目暂停,现重新启动该项目招投标。
二、2016年8月16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作废,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为准,详见附件。
三、招标文件第13页第十五行“本工程暂估价总额=0元,暂列金额总额=939631元。”修正为“本工程暂估价总额=0元,暂列金额总额=755276元(含税价)。”
四、招标文件第34页第一行“ 2)、工程量清单中多项、漏项和新增项目(由设计变更引起),其造价的调整根据预算造价组价原则重新组价×折算系数。”修正为“2)、工程量清单中多项、漏项和新增项目(由设计变更引起)及由于现场实际经业主确定整体取消的清单项目,其造价的调整根据招标控制价组价原则重新组价×折算系数。”
五、招标文件第34页第十二行“(5)、人工费、材料价格不实行动态管理。”
修正为“(5)在施工工期内,合同单种主要材料(仅指钢材、水泥、商品砼)实行动态管理:
①本项目投标基期价格(不含税)以2016年8月《乐清建筑》信息价(综合价)为准,若某材料采用《乐清建筑》不能确定信息价的,参照温州市造价管理处发布的2016年8月《温州造价信息》为准,若采用《温州造价信息》仍不能确定信息价的,再参照2016年8月《浙江造价信息》。
②调整方式:钢材:以工程开工当月至工程完工当月期间(由监理及业主单位认可)的各月《乐清建筑》的信息价格(不含税)算术平均值(按X计)与基期价格(按Y计)之间的差值作为价差予以调整;
水泥和商品砼:以合同工期前80%月份的各月《乐清建筑》的信息价格(不含税价格与基期价格相对应)算术平均值(按X计)与基期价格(按Y计)之间的差值作为价差予以调整。
上述材料的价差计算式为:(X-Y)×(1+税率);
合同或清单编制说明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中已规定包干的项目的所含材料其价格变动不予调整。
人工费动态管理结算办法:人工动态采用抽料补差法计取价差。计算公式:人工费价差=∑(人工市场信息价平均值-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分Ⅰ、Ⅱ、Ⅲ类人工)×(1+税率),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为温州市2016年8月份人工市场信息价。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为“招标工程预算” 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动态管理按照季进度计算动态差价,并同期支付价差款,其他参照温住建发〔2015〕8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工动态管理的通知》”
六、招标文件第17页“(15) 具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的单位,及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处于公示期(无公示期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弄虚作假处理。
注:1、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人查询);
2、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下列查询途径的查询结果为准:
(A)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http//www.yqztb.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综合公告”的途径查询”。
(B)中国乐清网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园林局→公告公示栏”的途径查询;
(C)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wzszjw.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不良行为记录”的途径查询;
(D)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zjjs.com.cn,按“进入网站首页→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企业不良行为”的途径查询;
(E)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按http://www.mohurd.gov.cn,“进入网站首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诚信信息”的途径查询。”
修正为:“(15) 具有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且处罚日期在投标截止日前2年内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及具有其它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公示期(无明确公示期限的按发文之日起3个月计算)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隐瞒上述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投标的单位,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1、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企业须提供检察机关查询结果的复印件,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期间任意一天的前2年内,需提供原件核对;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人再次查询中标候选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不良行为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起的前2年内;
2、其它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以下列查询途径的查询结果为准:
(A)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http//www.yqztb.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综合公告”的途径查询”。
(B)中国乐清网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府直属机构→市政园林局→公告公示栏”的途径查询;
(C)在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wzszjw.gov.cn/,按“进入网站首页→政务公开→不良行为记录”的途径查询;
(D)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www.zjjs.com.cn,按“进入网站首页→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平台→企业不良行为”的途径查询;
(E)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按http://www.mohurd.gov.cn,“进入网站首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诚信信息”的途径查询。”
并在招标文件第17页“(17)以上第(3)~(11)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者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原件核对(所有原件装在证书原件袋内,资质证书原件不需提供) <附原件清单> 。投标人应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否则其内容将不予承认,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增加第(15)项。
七、删除招标文件第17页中“(16)拟任项目负责人已经在其现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如隐瞒上述事实参加投标的,按弄虚作假处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合同工程通过验收的;
(二)工程合同已解除的;
(三)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日历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八、招标文件第19页在“十一、定标”前增加以下内容:“拟任项目负责人已经在其现所在单位中标或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如隐瞒上述事实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无效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合同工程通过验收的;
(二)工程合同已解除的;
(三)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
(四)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日历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九、招标文件第12页第23.2条中删除以下内容:“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还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十、招标文件第17页及第68页,《投标企业资格条件及相关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的名称,更名为《投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任职资格审查表》。
十一、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0时00分,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正为2016年10月13日10:00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修正为2016年10月12日17:00时前,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十二、本修正书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和修正书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修正书为准。
乐清市虹桥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