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泽生大道给水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2】8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泽生大道给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境内。
2.3 工程规模:道路标准路幅宽32米,在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各新建1根给水管道,沿道路走向布置。给水管同时兼消防功能,沿着给水管布置消防栓。具体内容包含铺设PE管DN200管道长2545米,DN160管道长1451米,DN110管道长794米,安装阀门井、室外消火栓井、排泥井、排气井、闸阀等内容,建安费约160万元。
2.4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三期)—泽生大道给水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答疑、补遗等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9月22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