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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污水厂潜污泵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春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宜春市污水厂潜污泵采购项目进行自主邀请招标采购, 欢迎国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竞标 。

一、项目编号: JXHSCG-2016-12

二、项目名称:宜春市污水厂潜污泵询价采购项目;

三、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要求及技术参数;

序号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

潜污泵

3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28.00 万元

四、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

( 7 )投标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 8 ) 提供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

( 9 )投标若为经销商,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 1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1 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是新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税收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银行保证金进账单证明;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原件的,其他均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资格审查,开标现场查验;

2 )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3 )投标时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分别装入单个文件袋密封并在文件袋右上角分别注明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字样,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标书中,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 报名办法:拟投标人需到宜春市钓台路 889 号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 2016 年 9 月 2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 17 时前(法定工作日,北京时间)前缴纳标书费并按询价文件第 38 页格式填写投标报名表,标书费为 2 00 元 / 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标书费的投标人投标。

、投标保证金及报名费:供应商必须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 17:00 (北京时间)前截止时间之前从基本账户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 ),并作为其询价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缴纳以汇款方式缴纳(汇款按下列账号缴纳,并写明所投项目名称及编号,缴纳完成后请及时到招标代理方确认)。

保证金帐户名: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明月北路支行

账 号: 200727211849

七、投标须知:

1 、自合同签后, 45 天内完成供货及验收。

2 、本项目供货报价中应包括以下费用:货物费、安装费、运输费、税费、随机附件费、备品备件费、验收时所产生的费用及中标服务费(按中标总金额的 1.5% 收取》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3 、投标人应负 责对所投产品进行供货,直至验收合格;投标人应负责对所投产品及服务至少免费质保三年;另有规定的除外。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 正规厂家产品, 其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等。

5 、本次投标为一个包,投标人应考虑自己的供货能力、安装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进行投标,产品供货及服务必须能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按期完成供货及服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装订到“技术商务标”, 单独密封并 注明 “技术商务标”“价格标”,同时携带原件备查。其中“技术商务标”一式三份,正本一份 、副本二份;“价格标”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装袋,不得混装或合装在技术商务标,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7 、投标人在购买标书前经仔细了解采购人采购清单,要按采购清单中的参考规格、技术参数、安装要求进行报价。

8 、投标人标书上所盖公章必须为所投公司的行政章,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所投标书。

9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标明单价、总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0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做出响应;投标报价时不得同时投报不同的两种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 、标书无印章的。

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 、没有现场提供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的。

5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6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和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九、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十、评标、定标原则

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本项目总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该项目的预中标候选供应商。

十一、签订合同

1 、中标结果在网上公告五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由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 、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 、 采购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各执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二、付款方式: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在主要设备到达现场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给中标人,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5% ,余款 5% 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有采购人在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A 、采购人签收的送货回单。

B 、合格销售发票。

十三、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标书投送地点:宜春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 : 30 (北京时间)。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 0795-3233998 13319343357

联系人:张艳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 : 13576587006

联系人:黄先生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zbxx/

江西和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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