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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扩建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各投标人:

  根据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 、本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m3 /d,平均时处理量大于招标公告上描述的“最大时处理量 9.4 m3 /h”,提问最大时处理量为多少?

  答:最大时处理量为9.4*2=18.8 m3/h。 9.4 m3 /h为单组膜系统最大时处理量,本次设计为2组膜系统。

  2 、招标文件里没有要求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供?授权书格式制造商是否可以自拟?

  答: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授权书格式自拟。

  3 、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部分,蒸发工艺技术要求中去除氨氮及可溶性COD采用的是酸碱洗气,在相应的设备清单中也是采用的酸碱洗气设备,由于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工艺还有DI离子交换(已在国内多个项目得到应用并纳入《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导则》),建议该部分增加“或采用DI离子交换等其他可有效去除氨氮和可溶性COD的工艺及相应设备”内容。

  答:按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执行。

  4 、P3页招标公告里工程建设规模里“浓缩液采用“MV-”处理工艺”,是否应为“浓缩液采用“MVR”处理工艺”?

  答:浓缩液采用“MV-”处理工艺”,即蒸发处理工艺。

  5 、(P10)第一章 四、(十二)“3)投标报价汇总表;4)工程量清单分项报价明细表;”两个内容表格格式是否分别参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三和附件四、附件五的表格格式。(因标题处名称和附件格式表格标题名称不一致。)

  答:附件三为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四为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五为单价分析表。

  6 、(P10)第一章 四、(十二)“6)保修期内随机备品备件表(不另行收费);7)后期维保中需要用到的备品备件清单;”在招标文件中未招标参考格式,是否给予补充格式要求,还是格式自拟?

  答:格式自拟(表格内需包含备品备件名称、规格、数量和厂家等信息)。

  7 、(P39)第三章 二、技术要求1.1处理规模及处理对象:本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规模为 300m3 /d,最大时处理量 9.4 m3 /h。两个值有冲突,最大时处理量需要澄清。

  答:最大时处理量为9.4*2=18.8 m3/h。 9.4 m3 /h为单组膜系统最大时处理量,本次设计为2组膜系统。

  8 、(技术部分P1) 第三章 二、技术要求中2总体要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总产水率不低于80%”。设备表中RO单套系统“回收率≥75%”,请明确NF和RO是否互为备用,或者RO仅仅是作为系统保障措施。如果串联使用达不到系统总回收率的要求。

  答:投标人在保证总产水率不低于80%和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优化系统设计,可通过阀门实现NF和RO互为备用或RO作为系统保障措施或RO(先)与NF(后)串联三种工况的切换。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优化设计,设备选型及配置应优于原设计(进行优化理由及优化后的优势阐述,详见评标细则-技术评审中“主体处理工艺细节优化”)。

  9 、(技术部分P8-P9 )第三章3.7、冷却系统泵的流量需要重新校核;一级回流泵的流量需要重新校核。

  答:投标人优化后提出优化方案适宜的冷却系统泵的流量和一级回流泵的流量。

  10 、(技术部分P15 )第三章 特殊设备要求3.11中:"(2)要求纳滤膜系统的产水率不得低于80%",设备表中"单套系统原水进水量回收率≥85%",前后有冲突,以哪个为准。

  答:按照纳滤膜系统的单套产水率不得低于85%执行。

  11 、第三章第二节特殊设备要求3.13.条污泥脱水机4.5条中的要求对应的处理量应为60~100kg.DS/H,第三章第一节膜系统设备清单中污泥脱水系统处理量为Q=90~150kg·DS/h,以哪个处理量为准?

  答:以Q=90~150kg ·DS/h为准.

  12 、投标文件内需做如下承诺:

  “本投标文件包含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建工程-渗滤液处理站扩建设备供货与安装工程内的的全套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及调试、试运行;该部分包括本工程所有工艺设备、电气(含变压器之后的所有设备,不含照明设备)和自控系统设备、仪表及站区工艺管道材料(站区内渗滤液和浓缩液处理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水管路、泥管路、气管路、药管路系统的设备及材料)和电缆(含所有控制电缆和变压器至各设备之间的所有电力电缆及配件,不含照明材料)等的供货、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联动调试和试生产,试生产期的药剂、配件更换等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出水稳定达标15日后进行试生产验收;试生产验收合格后,承包方需提供为期一年的试运行技术指导工作,驻场技术人员必须含工艺工程师和电气工程师。”

  13 、第三章第二节特殊设备要求3.14.条生物除臭系统第3条增加“3)除臭系统详细配置”。

  1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仟壹佰壹拾捌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整(?31183935.00元),其中暂列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

  15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随本澄清文件发放的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

  本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城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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