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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坝内村东陈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坝内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的 皋埠镇坝内村东陈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皋埠镇坝内村东陈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 绍兴皋埠镇。

  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预算、图纸 。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4、总投资: 796379元;招标估算价: 796379元(其中暂定价 32000元,不作下浮,暂定价按业主签证价结算)。本工程 HDPE双壁波纹管、 PVC-U平壁管材、 PE管材及相关管件,各类规格塑料检查井,各类规格复合树脂井盖均采用甲供考虑,生态处理终端由甲方自理。

  5、资金来源: 自筹 。

  6、工程类别: 市政三类。

  7、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 2016年 5月至 2016年 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应注明上述月度详细缴纳金额);

  3、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报名;

  4、投标人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资格;

  5、投标人必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6、报名及资料要求: 本工程在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银桥路 189号皋埠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08室招标办报名,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银行本票或现金缴款单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省住建厅核发的进浙企业备案证明(外省企业需提供,省内企业无需提供)、报名者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 B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项目负责人 2016年 5月至 2016年 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 3)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中 一只标 。

  7、招标人对资格预审资料进行审查,将在已进行报名且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中抽签产生入围单位。

  8、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图纸押金: / 元。

  9、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本人亲自参加开标会。

  10、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报名时间: 2016 年9 月27 日 至 2016 年9 月28 日(每天上午 8:30至 11:00,下午 14:00至 16:30)。

  12、报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银桥路 189号皋埠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08室招标办。

  三、其他有关内容

  1、由 3家(含)以上投标单位参加投标,若报名单位超过 20家以上,由业主、皋埠镇招标办、皋埠镇纪委、投标报名单位等共同抽签确定 20家单位参加投标,若未接到电话,报名单位必须参加抽签会,投标单位参加抽签者与报名者必须是同一人,抽签顺序号以报名表登记序号为准,抽签入围时间为 2016年 9月 29日 上午 10: 30点 ,抽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银桥路 189号皋埠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308室招标办;

  2、投标单位凡报名入围后,无故不参加开标的,从开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皋埠镇范围内任何工程的投标,如确实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以投标单位公司的名义打报告给业主、镇招标办、镇纪委,写明不能参加开标的原因,经业主、镇招标办、镇纪委同意后,可以不参加本只工程的开标。

  3、报名入围后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以投标单位公司的名义打报告给业主、镇招标办,并且带上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来在监察机关无犯罪记录,经同意后,才能更换。

  4、现场踏看时间:抽完签直接踏看现场,联系人:胡加富,联系电话: 13806758519。

  5、投标保证金:壹万陆仟元整( 16000元),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本票或现金缴款单的形式提供,以个人名义的,不接受报名,银行本票、现金缴款单签收单位、户名: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坝内村村民委员会,开户银行:绍兴恒信银行皋埠支行,帐号: 201000053973514。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入围单位,抽签后第二天退还(无息);入围单位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结束后第二天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退还(无息),另缴 10%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退还(无息),若中标单位提出退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7、评标方法: 造价下浮率计分法 ;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8、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及下浮率,工期为 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财政审计后一个月内付总工程款的 95%,剩余 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中标后,工程不得转包。

  9、开标时间: 2016年 10月 11日 上午 10: 30。(具体见招标文件)

  10、招标联系人: 胡加富 ,联系电话: 13806758519

  招标代理联系人: 高伟 ,联系电话: 0575-89974683/15215951795 。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坝内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9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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