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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9-26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丹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经丹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文件名称:丹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丹东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采购范围:污水处理系统(详见招标文件及给定的工程量清单)

  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完工。

  4、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5、采购预算:人民币¥266518.45元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自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止(办公时间08:30--16:30)。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9室

  3、采购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注: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十、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 10月10日下午14:0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竞谈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0日下午14:00,在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415-3450858

  采购单位联系人:初先生

  联系电话:13841595860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6日

  附件:丹东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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