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决定对盐城市大丰人民医污水处理站更换两台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人民医污水处理站更换两台二氧化氯发生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9.99万元
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质保期:三年
质量要求:满足相关验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有生产环保设备资质营业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2、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4、投标人具备上述产品的经营资格。
四、标书售价
标书每份售价三百元,售后一概不退还,投标人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 9 月26 日至2016年 9 月 30 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到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所投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生产环保设备资质营业许可证;(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段:2016年 10 月 11 日 15 时至 15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11 日 15 时 30分
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泰西村康居小区666号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晓忠 联系电话:15862079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