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MD2016―382
1、招标条件
泌阳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泌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泌阳县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泌阳县境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主要建设内容为::涉及泌阳县泰山庙镇、盘古乡、马谷田镇、春水镇、铜山乡、付庄乡、高店乡、赊湾镇、双庙街乡、官庄镇、下碑寺乡、象河乡、黄山口乡、郭集镇、杨家集乡、高邑乡 16个乡镇 24个行政村,共建设饮水工程 36处,效益人口 6.3434万人(其中新增人口 3.1107万人,改造人口 3.2327万人)。主要建设内容:打井,管理设施建设,架设供电线路,配套机电设备,供水管网铺设以及入户工程, PE管材、管件采购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监理标:本次招标工程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第二标段施工标:涉及泌阳县泰山庙镇、盘古乡、马谷田镇、春水镇、铜山乡、付庄乡、高店乡、赊湾镇、双庙街乡、官庄镇、下碑寺乡、象河乡、黄山口乡、郭集镇、杨家集乡、高邑乡 16个乡镇 24个行政村,共建设饮水工程 36处,效益人口 6.3434万人(其中新增人口 3.1107万人,改造人口 3.2327万人)。主要建设内容:打井,管理设施建设,架设供电线路,配套机电设备,供水管网铺设以及入户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涉及春水、付庄、下碑寺、象河、杨家集 5个乡镇的 16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涉及泰山庙、盘古、马谷田、铜山、赊湾、杨家集、高邑 7个乡镇的 12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涉及双庙、官庄、黄山口、郭集 4个乡镇的 6处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监理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 5人,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 2名监理工程师。(5)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包括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
第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凿井二级或乙级以上(不含临时)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5)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 ; 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6)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具有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7) 2013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饮水安全工程投资800万以上同类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8)投标企业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执(从)业人员(包括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是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
以上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络打印件
(9)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以上材料与开标一致)。
第三、四、五标段: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具有涉水产品卫生许可,具备所投产品生产能力和技术施工指导能力的生产厂家,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省级及以上疾控部门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 4)投标人具有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企业在河南省水利网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企业委托代理人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件)。( 6)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与开标一致)。
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 2016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 9:00 至 11:30 ,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投标报名,预定招标文件。
联系人: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预售费用:每套6 00 元, 售后不退(以现金方式缴纳,图纸自行复印)。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第一、二标段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到场报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查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查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相关资料原件;企业及主要人员信息公开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打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开标一致),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四、五标段 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查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及主要人员信息公开资料的加盖单位公章打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人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开标一致),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将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以上资料按要求提供审验原件,留复印件叁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连续页码,需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预定招标文件。
5、异议和投诉
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中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水建[2015]10号)的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异议或不按规定时间对异议进行答复的,或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向水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泌阳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 邱 先生
电话:139383626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女士
电话:18137523650
监督单位:泌阳县水利局
电话: 0396-7922768
主管部门备案意见:已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