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 441400-201609-mz099001-0002 采购品目:环境治理服务 预算金额: 5,892,279.84 元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宋雁鸿 项目经办人:诸必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水质净化厂运营管理承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601B67N0991
二、项目名称: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水质净化厂运营管理承包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人民币5892279.84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内容:水质净化厂运营管理承包;
2. 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3. 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跟环保相关(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10月8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益民大厦五楼)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没有显示具体经营范围,则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公示平台查询打印结果);
2.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跟环保相关(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供应商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非意味着满足了合格、有效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一切均以评标委员会共同评定确认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注:当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梅州市梅江二路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标室。
十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10月8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二路67号益民大厦(百花洲影剧院正对面)五楼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传真:0753-2398936
邮箱:2398936@163.com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此账号非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 户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梅州城区鸿都支行
账 号:44-193201040001944
3.监管部门: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3-2486238
附件:1.招标文件
2. 委托代理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