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已由省发改委、省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6】475号文下达投资计划,项目法人已成立,初步设计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根据通城县财政局计划函的要求,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通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BXZ20160926
2、项目名称:通城县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农村饮水安全用的管材、管件
4、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分为2个标段,预算总金额为3999596.86元(第一标段:内冲村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采购,预算金额1995310.93元; 第二标段:棋盘村等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采购,预算金额2004285.93元。每个标段均不得超过预算价)。
5、项目工期:4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PE、PVC管材及管件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注册资金在8000万元(含8000万元)以上。
3.具有PE、PVC管材及管件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4.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PE、PVC管材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5.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 提供近三年PE、PVC管材及管件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每个投标人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投标人在两标段同时为第一名时取得分高的标段中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资格证明书或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相关资质、财务审计报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等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开 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查,未递交资格原件或递交原件不全的投标无效。
2.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2016年9月26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上午)
地点: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银山广场旁便民服务大厅5楼)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胡主任 电 话:13907244206
戴主任 电 话:18907244002
代理机构:湖北鑫喆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1332998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