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FJHJGZ[2016]第011号 的 光泽县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16]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多渠道筹措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光泽县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滨江大道、圣农大道等路段
2.3. 工程建设规模:扩建供水管网约10公里。
2.4. 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预算招标价为准)
2.5. 设计周期:50个工作日 。
2.6. 勘察周期:30个工作日 。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2.7.1招标范围:扩建供水管网共计约10公里等。
2.7.2内容:工程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方案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承担各自专业的工作内容,并以各自承担的专业确定资质等级;在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专业分工的,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含两个);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工程)执业资格;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9 月 30 日23时00分(包含法定节假日)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以匿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随行软件光泽县负责人:小陈,联系电话:18060589953。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购买时间内,登录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招标公告模块点击相应的行业,选择要购买的招标文件名称,进入招标公告详情的页面,点击左上角“购买标书”首次购买。选“匿名购买”后,通过支付宝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已经购买后还需下载的,可以选择“输入交易编号”(即第一次购买的支付宝交易编码),直接下载。
(2)、投标人需打印支付宝购买时的交易编号作为投标时入场凭证。)
4.3招标人 不提供 技术标包封袋,每套包封袋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基本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用途栏上注明“FJHJGZ【2016】第011号”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年 10月 25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凭证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1、工程设计费收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的70%计取,设计费计费基数以施工招标审核价为计算基数;2、工程勘察费收费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勘察收费标准的70%计取,以实际完成量结算,最终设计费的结算价以有权部门审定后的工程招标审核价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光泽县城南新区 邮 编:354100
电 话:13859366055;
联系人: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八一路145号三楼
邮 编:354000
电 话:13859382496
联系人: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支行城中分理处 ;
帐户名称: 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1398 0501 0400 0021 9 。
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