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李堡镇镇南路南侧包场路东段污水管网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 (2)建设规模: 约28万元
(3)工程地点:海安县李堡镇 (4)施工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招标范围:污水管网工程施工
(6)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
3、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前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款必须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第二年农历年底前并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第三年农历年底前结清余款(含保修金,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无息返还)。
6、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 09月 26日至2016年 09月30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09月 30 日 16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李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7、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6年 09月 26日至2016年 09 月 30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获取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an.gov.cn/haggzy/)。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8、代理机构:本工程由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9、评标定标办法及资格后审文件相关表格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10、 因系统原因,工程图纸无法上传,请各投标单位与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联系获取。
招标人:海安县李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李堡镇 地 址: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22号二楼
联系人:储旭东 联 系 人:景倩雯
电 话:15365502856 电 话:0513-81813576